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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0-10-29 来源: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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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各地级以上市纲要办(科协):
    
  为总结推广“十一五”我省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的好做法和好经验,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引导作用,进一步推动《科学素质纲要》深入实施,省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决定开展实施《科学素质纲要》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四个主要行动”(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的具体做法与经验。
   (二)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四项基础工程”(科学教育与培训工程、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具体做法与经验。
   (三)从系统或区域上推动《科学素质纲要》的工作,落实了相关保障条件(如组织领导、政策法规、经费投入、队伍建设、监测评估等)。
   (四)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主题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所形成的“品牌”项目。
    
  二、推荐评选原则与条件
    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充分体现公民科学素质工作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工作方针,实现大联合、大协作,工作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措施具体,特色明显,实施效果显著,有示范推广价值,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案例:
   (一)在工作内容上突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 “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的主题,公众参与度高,科普氛围好。
   (二)在工作机制和方法上有创新,着眼于建立科学素质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有助于将《科学素质纲要》落实到基层。
   (四)立足基层,突出重点,不面面俱到,可操作性强。
    
  三、推荐评选办法
   (一)推荐。评选活动采取自愿申报、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办法。各成员单位和各市纲要办公室按评选范围和条件,在本系统和本市组织征集案例,向省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重点推荐案例1-3个。
   (二)专家评审。省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对各成员单位和各市推荐的案例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出一批优秀案例。
  (三)宣传表彰。省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办公室将对评出的优秀案例给予表彰奖励,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宣传推广。

  请各成员单位和各市纲要办公室认真组织,广泛动员县(市、区)、乡镇(街道)、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总结撰写典型案例,于2010年11月10日前将推荐的优秀案例一式两份报送省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本发送至邮箱。

附件: 优秀案例范本


联 系 人:黄淑曼  祝运华  
电    话:020-22270089   83547584  
通讯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广东科学馆216室
邮    编:510040
电子邮箱:sueman02@163.com
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网站:http://www.cuahangdomy.com

广东省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
                        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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